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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中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将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管理技能应用于实践环节,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顶岗实习工作管理组织结构
一、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学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处、教研组长为组员的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专业成立以教研组组长为组长,校内指导教师和顶岗实习学生班主任组成的顶岗实习管理小组。
第二条 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分工与职责
一、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二)统筹协调全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三)检查、监控、评估全校顶岗实习教学质量,指导督促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协调学校与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的关系,协助各指导教师加强与顶岗实习单位的沟通联系;
(五)研究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六)裁决关于顶岗实习管理过程中的申诉。
二、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实施顶岗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扎实抓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确保基本满足本专业学生实习岗位要求;
(二)收集分析学生顶岗实习意向调查,制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各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书、校内指导教师分配任务、顶岗实习教学质量巡查计划,统计审核顶岗实习各项数据信息和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
(三)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安排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保证每名学生均有人负责。
(四)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会,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成绩评定办法,下发并回收《顶岗实习协议》。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五)定期走访顶岗实习单位,检查顶岗实习教学质量。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和校外指导老师的联系,共同进行实习过程管理,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组织实施“顶岗实习”和“毕业作业”两门课程的成绩评定;
(七)顶岗实习结束后认真总结,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八)落实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意向调查,指导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意向调查表》,并回收统计;
(二)协助召开顶岗实习学生动员大会,帮助学生了解顶岗实习的各项要求;
(三)学生离校后进入顶岗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跟踪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并为其提供咨询,督促他们尽快到岗。对已进行实习的学生,组织开展各种管理工作,按时批阅学生顶岗实习周报,加强安全教育,帮助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建立所负责学生的线上集体讨论组,不定期组织学生就实习情况进行线上交流讨论;
(五)协助顶岗实习专员统计各项顶岗实习数据及资料收集;
(六)协助处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如有发现任何影响学生人身安全或实习工作安全隐患的,及时向顶岗实习管理小组报告;
(七)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密切与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提交所在教研组;
(八)顶岗实习结束后,撰写《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提交至各教研组组长。
四、顶岗实习学生职责:
(一)熟悉学校顶岗实习各项要求和安排,将学校顶岗实习的文件精神和管理要求,传达给家长,并按时完成顶岗实习前的离校手续;
(二)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实习工作和生活安全;
(三)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四)按照顶岗实习单位的安排,锻炼提高自身职业技能,按时按质完成顶岗实习教学任务;
(五)按照学校要求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认真撰写《顶岗实习周报》、《顶岗实习报告》和《顶岗实习总结》,主动配合指导老师完成顶岗实习的各项管理工作;
(六)凡中途调换实习单位必须事先报实习管理小组批准,否则不计实习成绩。
第三条 顶岗实习单位的安排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规定,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和审核学生顶岗实习单位。
学生离校后两周内仍无法参加顶岗实习的,学校将统一安排顶岗实习单位。各教研组应将尚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优先安排在与学校签订协议,并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对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和相关校内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学生填写《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申请书》,并回收归档。
第四条 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学生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安排两种方式完成顶岗实习。实习期间顶岗实习管理小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顶岗实习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一、校内指导教师按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及时指导、检查、督促学生实习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按时批阅学生顶岗实习周报;
二、各教研组按照学校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向教务处提交学生顶岗实习各项资料;
三、各教研组按照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顶岗实习教学质量,并完成《顶岗实习巡查记录》;
四、学生实习期间更换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要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顶岗实习工作小组;
五、如遇突发事件,校内指导教师应以学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准则,连同校外指导教师进行处理,并将情况上报至顶岗实习管理小组及学校领导小组。
第五条 考核评价
一、学生顶岗实习包括“顶岗实习”和“毕业作业”两门课程的成绩,“顶岗实习”主要根据学生顶岗实习的学习表现进行评定,“毕业作业”主要根据学生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定。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
二、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先后由校外指导老师、校内指导教师及各教研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共同评定的方式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的,成绩评定“不及格”:
(一)没有按时完成顶岗实习教学任务;
(二)不按时提交实习周报、顶岗实习报告及总结;
(三)顶岗实习报告明显抄袭;
(四)顶岗实习周报或报告弄虚作假;
(五)顶岗实习期间做出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行为;
(六)实习期间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实习单位的;
(七)在岗时间低于4个月;
(八)其他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认定的行为。
第六条 日常管理工作量化标准:
一、执行“2+1”教学模式的顶岗实习期为一年,其余为半年;
二、专任教师担任校内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三、学生管理、行政教辅人员担任校内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的,专业背景必须要与指导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
四、学生顶岗实习周报自上岗第一周起开始撰写,每两周一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校内指导教师评语不少于80字。顶岗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4500字;
五、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利用线上交流平台,每月至少组织两次集中交流讨论;
六、顶岗实习时间为半年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量为3课时/生,其中实习指导工作量为2课时/生、实习报告指导工作量0.5课时/生、顶岗实习工作总结0.5课时/生;顶岗实习时间为一年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量为4课时/生,其中实习指导工作量为3课时/生、实习报告指导工作量0.5课时/生、顶岗实习工作总结0.5课时/生;并且总工作量不超过教学总工作量的50%。
七、中途离职,未能全部完成顶岗实习指导工作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不予计发。中途接任顶岗实习指导的教师,从接任之日起计算工作量。
第七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顶岗实习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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